“既然自己犯下的无意错,就要为错误担责 。损坏”12月27日下午1点30分左右,劝导市民郑先生通过微信转账 ,牌主将190元赔偿款转给广告公司相关人员后,动担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责赔称压在心里的无意石头终于落地 ,舒坦多了 。损坏这究竟是劝导怎么回事呢?
12月14日晚上9点左右 ,郑先生走路回家 ,牌主同往常一样 ,动担他喜欢边走边看手机。责赔
郑先生步行至市区迎新街一处路口时,无意斑马线上的损坏红灯亮起 ,他停下脚步等绿灯 。劝导“绿灯亮起后,因忙于走路 ,撞坏了文明劝导提示牌。”郑先生说,由于边走边看手机,在转身准备快速通过路口时,膝盖竟然撞在设置在路口边一块文明劝导提示上,导致文明劝导提示牌受损。当时 ,路上行人少 ,他撞坏文明劝导提示牌的事没有人看到 ,或许不开腔 ,没人知道 ,但郑先生却没这样做,认为好端端的牌子,损坏在自己的脚下 ,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
但是 ,他不知道损坏的文明劝导提示牌属哪个部门所有 ,也不清楚归哪个部门管理,第二天,郑先生就到市公安局雨城区公安分局东城派出所,告诉值班民警,他在无意间损坏了一块文明劝导提示牌 ,并表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却因该派出所系第一次遇到此类情况 ,不知道该把钱赔偿给谁,于是 ,民警先行将郑先生的地址 、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进行登记 、备案后,告知郑先生 ,如果此后有部门得知文明劝导提示牌受损,要求警方出面追查时 ,就通知他前来赔偿。
12月26日 ,市创城办联合辖区派出所民警 ,对设置在市区内的文明劝导提示牌等各类公益宣传标牌是否完好进行逐一检查时,市创城办相关负责人得知了这一情况。根据市创城办要求 ,郑先生将制作一块文明劝导提示牌所花的190元,赔给广告公司,广告公司重新制作一块安上 。
郑先生接受采访时说,文明劝导提示牌造型美观,内容丰富 ,文字简洁明了,是城市文明建设中的一道风景线 ,起到帮助市民纠正在不良行为 ,引导市民人人参与创城的作用,自己损坏了文明劝导提示牌 ,就有责任和义务承担照价赔偿的责任 ,这是做人的原则 。同时,也是对自己以后吸取教训 ,谨慎行事的一种警告。郑先生接到东城派出所的电话后,第一时间与广告公司取得联系,并根据广告公司制作造价 ,赔偿了190元 。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彭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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