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薛 军
如今 ,互联互联网早已融入社会生活方方面面 ,代的典塑造着人际互动的中国基本模式 ,中国民法典在编纂过程中敏锐捕捉到这一深刻的民法社会变迁,并在多个方面予以回应。互联也正因此,代的典中国民法典被视为互联网时代的中国一部标志性民法典 ,将在世界民法典编纂史上占据一席之地。民法
互联网带来的互联一个显著变化 ,就是代的典“无纸化”“电子化”模式普及 ,在社会经济交往中得到广泛应用。中国对此,民法民法典进行了较为系统的互联规范。比如 ,代的典在网络上进行交易或签订电子合同时,中国什么时候可以被认定为订立了一个合同?网络上哪些行为被视为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哪些被视为承诺?以在线方式交付标的物,在什么时间节点被认为完成交付?这些问题在民法典中都能找到法律依据。从某种意义上说,民法典为线上经济交往提供了一套较完整的法律规则 ,将有效降低线上交易的制度性成本,助力电子商务等业态的发展 。
互联网也催生了平台经济的兴起 ,许多互联网平台开始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枢纽作用。面对平台这种新型市场主体 ,民法典给予了足够关注。在2009年制定的侵权责任法中,只有一个条文涉及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问题;而在民法典中 ,则发展出相对完备的平台责任条款群 ,包括广为人知的“通知删除规则”,也被更加详细的“通知与反通知规则”所取代 。民法典中的平台责任条款搭起了一个较为完整的制度框架 ,围绕平台产生的各类权益侵害,都可在这一制度框架下获得救济,平台经济也必将借此驶上更加规范、更加可持续的发展快车道 。
互联网时代,人的社会活动进一步“在线化” ,使得人格权 、财产权等呈现出新的特征、新的变化。比如 ,每一位网民都可能拥有的“网名” ,成为人的社会性人格形象的重要载体之一 ,民法典因此将网名纳入保护范围 。对于互联网时代出现的新的财产现象,民法典富有创见地将网络虚拟财产、数据等设定为一个立法层面上的概念。可以期待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以民法典相关规定为基础,有望发展出一套全新的互联网时代的财产法体系。
还需特别强调的是,加大互联网时代的个人信息保护力度,也是民法典的一个重点和亮点。互联网时代的个人信息保护是个全球性问题 ,很多国家通过制定单独的个人信息保护专门法律来回应这一需求 ,在中国也有类似的立法安排 。即便如此,我国民法典仍然从民法的角度,对作为个体私人法益性质的个人信息法益给予了充分关注。可以说,伴随民法典的颁布实施 ,我国在法律层面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将被提升到一个全新的高度。
民法典所展现的互联网时代的深刻烙印,与中国信息技术产业的长足发展密切相关 。民法典中与互联网相关的条款与规则 ,不仅是为了规范、约束,更是为了推动我国方兴未艾的互联网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相信随着民法典的施行,一个稳定、可预期的法律制度环境将日趋完善 ,中国的数字化 、信息化脚步将走得更稳 、行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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